“湖北恩施女子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一案持续引发关注。4月26日,南都记者现场走访了解到,被告人覃某某小时候父母离异,初中肄业,不爱说话,在工地上打工。覃某某邻居告诉南都记者,覃某某与父亲、爷爷、弟弟一起住,“他爸爸很喜欢打麻将”。该邻居表示,此前多次看到覃某某和被害女子小陈去小区小卖部购物。

走访泼汽油烧伤前女友的恩施男子住处:邻居称其不爱说话

覃某某所住楼栋。

覃某某所住的小区位于湖北恩施市一老城区内,附近是一众平房门面,周围还有幼儿园、小学、医院等配套建设。4月26日,南都记者前往覃某某住所,试图采访其家人,门内有播放视频的声音,但数次敲门后无人回应。

有邻居告诉南都记者,被告人覃某某不爱说话,在外打工,与父亲、爷爷、弟弟一起住,弟弟是一名外卖员,“他爸爸很喜欢打麻将,他妈妈不怎么过来”。

该邻居表示,几年前,她曾多次看到覃某某和被害女子小陈去小区小卖部购物。对于覃某某泼汽油一事,她并不知情。

据小陈回忆,覃某某的父母在他小学的时候离异,初中肄业后他在当地务工。母亲为环卫工人,父亲在当地务工,“他爸爸确实很喜欢打麻将”。

小陈告诉南都记者,在泼汽油事件发生前几日,她曾向覃某某母亲发短信请求他们阻止覃某某的骚扰行为。其中一条短信发于2023年10月16日,其写道,“他已经把我逼疯了,我求你们了,把他看好,不要再来逼我了”。

南都此前报道,覃某某与小陈曾为男女朋友关系。2023年7月左右,二人分手。此后,覃某某对小陈仍然纠缠,数次希望复合均遭到小陈拒绝。一审判决书称,当年10月18日,覃某某躲到小陈宿舍外偷听其与他人通话,发现小陈与其他男子言语密切,遂心生怨恨,产生了杀死小陈后同归于尽的想法。次日,覃某某向小陈二次泼洒汽油并点燃,致其被烧伤。

一审判决为,被告人覃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经法医鉴定,小陈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小陈手功能丧失伤残程度为五级、全身体表多处疤痕伤残程度为六级。

4月22日,该案二审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周敏萱 发自湖北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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