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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木史记
编辑:水木史记
——《前言》——
她不是被时代推着走的人,她是那个反过来推时代的人。
她7岁绝食,14岁才上学,36岁遭遇人生大劫,50岁起草法律。
她不想被改变,她想改写世界。
——《壹》——
绝食抗婚
她七岁,父母把她许配给一个丝绸商人,家里人说:“等你十二岁就过去。”她没哭,她一句话没说,那天晚上,她把碗推开,闭嘴不吃饭。
连着三天,水米未进,大人慌了,以为她生病。
她说:“你们要卖掉我,我宁可死。”没人教过她反抗,她只知道,如果不抗,就再也没有机会,那时候是1907年。
她叫史良,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
父亲是秀才,信奉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母亲每天为家务转身不歇,她的未来,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个换亲的筹码,一笔人情债的交换。
但史良不是她母亲那种命,她不想过那样的日子。
她也不信“命”,这是她人生第一次对抗权威,对抗亲人,对抗制度,不吃饭,三天,父亲让步了,婚约没有解除,但说了,“先放着,等她大了再说。”
史良没有放松,她记住了这件事。
她明白,这世上有一种力量,是你不屈服的时候别人就必须让步,她还明白:要彻底摆脱这种命运,光靠绝食不行,要有知识,要进学校。
但她要等,等到14岁,才终于进了武进县立女子师范附小。

她比同学都大,学习比谁都拼,她从来不迟到,作业从不抄答案,考试从不第二,她不是在学习,她是在抢命。
是从命运里抢回自己的权利。
——《贰》——
律师不是官,是武器
1922年,史良考入上海法政大学,这所学校里女学生不多,她是为数不多敢坐第一排的那个,她的书桌上放着一本书:《法国民法典》。
书页已经卷边,她每天背法条,不是为了考试,而是为了练习辩护。
她会站在镜子前,一句句地背法条,一字字地吼出来,“法律是武器,不是装饰。”她在日记本上写了这句话。
毕业后,她成了上海滩最年轻的女律师。
那年是1925年,她一头短发,穿灰色西装,背手站在法院门口,男人们从她面前经过,笑她,“你是翻译吗?”她不理。
她拒绝了几次商业委托。
有人说她傻,说她不懂赚钱,她回答:“我不是做买卖的,我是打仗的。”她对每一个案子都像打仗一样拼,法庭上语速快到书记员都追不上。
她把案卷背得滚瓜烂熟,甚至连证人住哪都查过。
1936年,南京,空气像刀一样割脸,史良穿着深色大衣,站在请愿队伍的前排,她没有高呼口号,只是举着那张布满签名的请愿书。
这天,是她早就准备好的。
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七人代表去南京请愿,要求抗日,释放政治犯,停止内战,她是唯一的女性,她站在沈钧儒、邹韬奋之间。
那年,她身上只带了一本书,《民法通则》。
——《叁》——
被捕与起诉
警察很快出现,棍棒上来,没有谈判,她被按在地上,脸贴着冰冷的青砖,手铐从背后卡住,疼得骨头响,她咬紧牙,没吭一声。
那一天之后,她的名字出现在全国报纸上。
她被关进看守所,白天提审,晚上回牢房,她的牢房里关了十几个女犯,有的因为偷窃,有的因为卖身,她没喊冤,也没要求特殊照顾。
她搬着砖头砌床,把地面扫干净,挨个教她们识字。
她每天读书、写信、记笔记。每封信都被审查,有的被撕掉,她不在意,她在小本子上记下每一条提审内容、每一个庭审细节。
半年后,正式开庭。
检察官指控她“煽动民意、非法集会、扰乱治安”。
她没有律师,她自己辩护,她站起来,声音不大,但稳:“我没有煽动民意,我行使的是公民合法请愿的权利。”
“国家主权正在被践踏,民族危亡就在眼前,谁不要求抗日,谁才是真正的叛国者。”

这不是辩护,是宣战,法官低头不语,旁听席有人鼓掌,很快,被叫停,她没有胜诉,但判决未下,全国舆论沸腾,要求释放“七君子”。
几个月后,政府在压力下将他们释放。
她出狱那天,没有回家,直接去了上海,她知道,自己已经不是那个只在法庭上辩论的律师了,她成了一个更危险的人。
她要做的事,法律未必保护她,但她要用法律去保护更多的人。
——《肆》——
婚姻不是私事,是制度战场
1949年后,史良被任命为司法部部长,这是她第一次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她盯上的第一件事,不是刑法,不是诉讼法,是婚姻法。

她坐在办公室里,反复翻阅民国时期婚姻章程。
又去查清末律例、苏联法典、德国法书,她说:“我们不能拿别人的法律来嫁接我们的生活,中国的婚姻问题,必须从中国女人的苦难里提出来。”
她去了河北、山西、山东,走访农村妇女。
有人告诉她:“我男人死了,公婆说我不能改嫁,要给他守寡一辈子。”有人说:“我根本没见过丈夫,是父母定的婚,现在被打得不敢说话。”
她听完这些,只说了一句:“这不是家庭问题,这是旧制度在杀人。”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起草,她主持会议,稿子一改再改,光是“夫妻财产共有制”这条就争论了三个星期。
她说:“女人,是有财产权、人格权、公民权的独立人。”

最终,法律草案定下几条最关键的原则,法案通过那天,她没有笑,只是说:“晚了五十年。”她还亲自推动在基层设立婚姻法庭。
她说:“男人不懂女人的痛,要让女人坐上法官的位置。”
她选派了一批受过法学训练的女性干部担任庭长,专门处理婚姻纠纷、家庭暴力、财产分割问题,但她没停下,她继续跑省、开会、讲法。
她不是在立法,是在解放一个民族另一半的人口。
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婚姻是私人的事,但不该是一个人的战争。”没有生活,没有子女,没有遗产,85年的生涯,只为女性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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