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29岁的浪漫诗人徐志摩,如愿以偿地,和23岁才女陆小曼,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开心坏了,和朋友说:
“我经过了一场苦斗,忍受了许多创痛……但我毕竟胜利了!”
他终于追求到了“苦苦寻觅”又常常“求之不得”的爱情。
在他给妻子陆小曼写的情书《爱眉小札·序》中,徐志摩这样描述婚礼之后的心情:
“从此走入天国,跨进了乐园。”
但,真的是天国和乐园吗?
结婚5年后,34岁的徐志摩,常常前往北京香山寻林徽因,同她大倒苦水。
而每每提及婚姻,他的眼神都会黯淡下来。
林徽因从来不追问,她只是听着,从不多说什么。
而徐志摩并不知道,在他结婚之初,远在大洋彼岸、正在攻读建筑师课程、时年22岁的林徽因,就已经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来信。
这封信里,明确预言了他婚姻的悲剧,甚至直言,将来徐志摩可能会被陆小曼害死。
“盼望她能有觉悟(但恐甚难),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
这封信来自一位大人物。
一位对林徽因、对徐志摩、对梁思成、乃至对陆小曼都非常重要的人。
而信中这句话也一语成谶,这位惊才绝艳的诗人,终究被他所追寻的爱情,榨干了才华,落得一个英年早逝的结局。
一、惊世骇俗的“爱情”
每次提及徐志摩,世人总觉得他痴迷了林徽因一生,但实际上,这是个美妙的误会。
他所真正痴迷的,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爱情”。
这里的爱情,不是男欢女爱,不是荷尔蒙,而是,能够冒天下之大不韪、做一些违背封建礼教的“冲动举措”,且甘之如饴的情愫。
对于这件事,身为当事人之一的林徽因,看得比谁都清楚。
她曾回顾过这份来自诗人的情感,是这么说的:
“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
1924年,泰戈尔访华,徐志摩做了最后一件追求林徽因的事。
他请泰戈尔从中撮合,想要挽回女神的心,然而,林徽因对此并无任何旖旎的感情。
这件事的最后结局,从泰戈尔给林徽因写的这首诗可以看出端倪——
天空的蔚蓝,爱上了大地的碧绿,他们之间的微风叹了声“哎!”
此后,20岁林徽因和梁思成前往美国共读建筑学,而徐志摩潇洒转身,投入了下一段惊世骇俗的爱情。
这场爱情的女主角,是徐志摩同窗好友、时任陆军少将的王赓的娇妻陆小曼。
王赓和徐志摩都是梁启超的得意学生,私下关系也不错。
当时,他和陆小曼刚结婚2年,正是新婚燕尔、浓情蜜意的时候。只是,军人出身的他,显然对妻子诗情画意的浪漫追求,不太理解,也接不上话。
但,他有个好处:不理解,但尊重。
所以,当情场失意、无所事事的徐志摩出现时,他两眼发亮,经常邀请他来家中,和妻子聊一聊文学,聊一聊诗词。
妻子开心了,他便也觉得开心。
1924年底,29岁的王赓被调任为哈尔滨警察厅厅长,陆小曼不愿离开上海,他便只身赴任。因不放心妻子独自一人在家,他也委托好友徐志摩帮忙照看。
但他没想到,这位爱林徽因爱得轰轰烈烈的诗人,转而就爱上了自己的妻子。
两人陷入热恋,弄得他仿佛第三者。
1925年底,被闹得没有办法,虽然很不愿意离婚的王赓,最终还是选择了放手,答应了妻子离婚的请求。
次年,徐志摩和陆小曼举行盛大婚礼,王赓虽然没到场,但专门送去了礼物和祝福。
二、排除万难的“婚姻”
说起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礼,确实应了他自己的那句话:
“几乎一切事情都与我作梗。但我毕竟胜利了——我击败了一股强悍无比的恶势力,就是一类社会赖以为基的无知与偏见。”
徐志摩是那种天生的为了“爱情”而生的人。
在他心中,只要是为了“爱情”,一切都可以不顾及,包括伦理、孝道、礼节、甚至男女大防。
所以,他所追求的爱情,必然要经历重重阻碍,让他击败恶势力才行。
陆小曼,恰恰是最好的选择。
- 一来,陆小曼少有才名,16岁被顾维钧聘到外交部工作,诗词书画样样精通,是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子,能懂他诗人般的浪漫;
- 二来,陆小曼是有夫之妇,若能与他在一起,也算突破了世俗框定在女子身上的层层枷锁,两人也算为了爱情,做出莫大的牺牲。
- 三来,陆小曼的丈夫是他的同窗好友,老师定然不会同意,也算他顶着世俗的眼光,为爱情所做出的牺牲。
而事实也果然如这般发展。
- 首先,陆小曼的母亲激烈反对女儿离婚。她多次劝说女儿,要顾及女儿家的名节和道德,王赓没有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她又怎么能想着离婚呢?
- 其次,王赓也不同意离婚,他只愧疚于自己工作繁忙,无法陪伴妻子,才导致有人趁虚而入,如果妻子愿意回头,他也愿意接受这段过往;
- 最后,徐志摩的好友、老师、甚至父母,都反对他和陆小曼的结合,抢夺人妻的罪名实在难听,更何况,单身的才女那么多,追求徐志摩的才女更多,何苦选这样一个人?
但,千难万险也拦不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有情人。
为了离婚,本就体弱的陆小曼,悄悄去小诊所打掉了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自此患上严重并发症。
母亲心疼女儿,最终松了口,但她为了护住女儿的名声,还是提出了2个严苛的要求:
一、必须请声望极高的梁启超担任证婚人;
二、婚礼必须在北京北海公园图书馆的礼堂举行。
这两个要求非常严苛,也极其难以办到。
- 一来,梁启超是徐志摩的老师,但同时也是王赓的老师。王赓是他的得意弟子,如今遭遇这样的变故,以及,他从来不支持这种逾越道德的事情,因而,徐志摩请他当证婚人非常艰难。
- 二来,北京北海公园图书馆的礼堂规格很高,需要走很多关系,才能在那里举办婚礼,不是当下的徐志摩能办到的。
当然,徐志摩铁了心要做一件事时,他也总有办法做成。
老师总是对他心软的,所以,他磨了又磨,无数次上门,无数次听训,换得了一次心软。
至于婚礼的地点,他求了胡适帮忙,因为这是唯一在所有反对声中,支持他的朋友。
1926年10月,他终于可以把心爱的女人,娶进婚姻的殿堂。
这是他的爱情。
三、匪夷所思的“证婚词”
梁启超并不愿意当这个证婚人。
在给儿子梁思成的信中,他很直白地写:
“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
(摘自《品中国现代文人1》,刘小川著,天地出版社2023年出版,第145页)
但他还是去了,因为怕徐志摩痛苦,也心疼他的为难。
只是,谁也没想到,在婚礼上,梁启超发表的证婚词,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讲完话之后,全场寂静,鸦雀无声。
证婚词里,最重的一段话,是对新婚夫妇两人的训诫:
“徐志摩你心情浮躁,学无所成,离婚再娶就是你德行有亏的证明;陆小曼,希望你恪守妇道,不要把婚姻当儿戏,祝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
此话一出,全场宾客皆失色,徐志摩更是满脸通红。
最后,他苦笑哀求:“老师,你给学生留点面子吧。”
这事才算过去,婚礼也顺利进行下去。
第二天,徐志摩带着陆小曼前往清华园,要给老师请安,梁启超拒绝了,并没有接受。两人告辞时,他也全程冷脸,没有相送。
这下,徐志摩可气坏了。
怒极的他,忍不住给好友写了一封信,说:
“我经过一场苦斗,忍受了许多创痛,那时候除了一二知已(胡适在内)的同情外,几乎一切事情都与我作梗。但我毕竟胜利了——我击败了一股强悍无比的恶势力,就是一类社会赖以为基的无知与偏见。”
在他心中,老师梁启超对他的冷脸、婚礼上对他的训斥,全部是因为无知和偏见。
或许,也有人会觉得梁启超确实绝情。
既然答应了证婚,何必闹得新人不痛快,当老师的,心胸也未免太狭隘!
但实际上,梁启超冷脸的背后,藏着当老师对学生深切的担忧。
四、严慈并济的“特殊来信”
徐志摩婚礼过后,梁启超思来想去,还是提笔给远在美国的梁思成、林徽因写信。
在信中,他详细描述了给徐志摩证婚的过程:
“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和满堂宾客无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未闻之婚礼矣。”
同时,他也解释了自己为何这么做:担心陆小曼会让徐志摩未来更痛苦,甚至踏入万劫不复之地。
“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她能有觉悟(但恐甚难),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
徐志摩是梁启超很满意的学生之一,但前提是,要抛去他在感情上干的那些荒唐事。
作为老师,梁启超从来不担心他的学问,只担心他在感情上摔跟头。
在追求陆小曼这件事上,他无数次反对,无数次苦口婆心劝诫,无数次告诉他,爱情确实神圣,但实际上总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事。
在证婚词里,梁启超仍然苦口婆心:
“爱情神圣,我狠承认;但是须知天下神圣之事,不止一端,爱情以外,还多着哩。
一个人来这世界上一趟,住几十年,最少要对于全世界人类和文化,在万仞岸头添上一撮土。
这便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最神圣的意义和价值。”
只可惜,他的这些话,无论是徐志摩,还是陆小曼,都没有听进去。
至于这封信为何是写给林徽因、梁思成的,因为,在梁启超心中,他们都是他最重要的孩子。
“品性上不曾经过严格的训练,真是可怕,我因昨日的感触,专写这一封信给思成、徽因、思忠们看看。”
他还专门把证婚训词也一并附上,寄给了孩子们,希望他们能从中学到一些教训。
“今把训词稿子寄给你们一看: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
这也是百年后的我们,能知道徐志摩婚礼挨训的原因了。
五、一颗慈父慈师的拳拳苦心
其实,徐志摩一直都是梁启超很牵挂的学生。胡适曾经不无羡慕地说:
“徐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
但在婚姻问题上,他屡次和老师产生冲突。
徐志摩的一生,有两次婚姻。
第一场婚姻,来自父母之命,配的是门当户对的张幼仪。两人结婚时,徐志摩才刚满18岁,对这个素未谋面的新娘子,有着非常固执的偏见。
他觉得她是“土、包子”,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传统女人。
虽然夜夜笙歌,生了孩子,但他还是觉得,张幼仪配不上他,也承载不起他对爱情的渴求。
所以,当遇到林徽因后,他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提出离婚,丝毫不顾及张幼仪正怀着他的第二个孩子,而怀孕也是他每天耕耘的结果。
在徐志摩的心中,撕破旧时代的伪善面具,就是需要有些人付出代价。
但林徽因是明理的,在知道徐志摩仍有发妻,且见过发妻的面容,她迅速跟随父亲回国,并将徐志摩彻底划在了婚配的人选之外。
可以当朋友,绝无可能当恋人。
和发妻离婚时,老师梁启超多次写信劝诫:
“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
即,自己的快乐不能建立在别人的苦痛之上。
“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但是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
即,爱情确实是年轻人所追求的东西,但这件事,可遇而不可求。
而徐志摩则给老师回信: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即,你们不用担心,后果由我自己负责。
当林徽因拒绝当徐志摩的“灵魂伴侣”时,他自然要寻觅下一个载体。
至于他的第二次婚礼,作为老师的梁启超更是非常牵挂。
好在,徐志摩虽然任性,但他也能体会到老师的苦心,从未怀恨在心过。
新婚次日,他便带着妻子去拜访老师,后来得知老师病重,连忙从欧洲赶回北平。
梁启超去世后,徐志摩也用了很大的努力,出版梁启超的遗稿,也算一片赤诚。
只可惜,他所坚持的婚姻,还是被老师一语成谶。
结婚于他而言不是天堂,而是噩梦,他迎娶了心爱的女人,可结婚次年,她就和温瑞午打得火热,还拒绝跟他去北京。
徐志摩不得不往返北平和上海,又因陆小曼花钱如流水,他在三个大学任教也供养得很辛苦,最后托关系做不要钱的货机往返,最终死于飞机失事,年仅35岁。
这位才华横溢的诗人,终究为了他“茫茫人海中唯一灵魂之伴侣”,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也不知道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是否会后悔于这段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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