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述】金文洙成为韩国国民力量党的第21届大选的最终候选人,李在明仍有胜算吗?#金文洙当选韩国民力量党总统候选人#5月3号,韩国前雇佣劳动部部长官金文洙被推荐为国民力量党的第21届总统大选最终候选人。这就是说,截止目前,已经正式确定将角逐第21届韩国总统大选的候选人,一共有4位:共同民主党候选人李在明、国民力量党候选人金文洙、还有无党派候选人韩德洙以及改革新党候选人李俊锡。眼下,民调排在第一是共同民主党候选人李在明,以高达42%的支持率,保持着绝对优势,排在第二的是无党派候选人韩德洙,但也仅仅只有13%;而国民力量党候选人金文洙以及改革新党候选人李俊锡,分别为6%以及2%,还不到10%,在选举中陪跑的可能性很大,要胜出非常困难。排在第二的无党派候选人韩德洙是原总理,但是,他失去了执政党的支持,以无党派身份参选,要打败李在明非常困难。所以,就民调来看,李在明在大选中获胜的可能性非常大,难有竞争对手。现在的关键在于,李在明会不会失去竞选资格?李在明是否会失去竞选资格?眼下局势比较复杂,还很难确定。韩国大法院将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发回重审,这意味着案件将重新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审理。虽然《公职选举法》规定,如果总统候选人被判罚款100万韩元以上或有期徒刑,将自动丧失议员资格并在10年内丧失被选举权,但媒体上有专家分析认为,重审不一定必然导致李在明失去总统候选人资格。首先,重审需要一段时间,首尔高等法院不一定能在6月3日总统选举投票日前完成宣判。即使法院作出不利于李在明的裁决,他仍能向韩国大法院再次提出上诉。因而,6月3日前,大概率难以做出判决。此外,韩国舆论还认为,围绕李在明的司法争议对其参选总统不会构成直接影响,但可能对其作为总统候选人的正当性造成冲击。如果判决未在总统选举投票日前确定且李在明当选总统,审判是否继续推进也成为争议焦点之一。根据韩国宪法,总统在任期间不受刑事追诉,但关于“追诉”是否包括正在进行的审判,法律界存在争议。如果李在明当选总统,现有刑事审判是否会因总统不受追诉的特权而中止,将由负责案件的审判庭自行判断。这还有待于解决。6月3号是韩国大选的正式投票日,满打满算,也就一个月的时间,李在明的优势极可能继续保持。虽然5月1日韩国最高法推翻了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的二审判决,将其发回重审,但是,一方面,韩国民调结果显示,仅有18%的选民,认为李在明身上的司法问题,有可能对投票造成影响,却有近38%的选民认为最高法推翻二审判决的结果,属于政治迫害。因而,这意味着李在明码在舆论支持上有优势,而李在明身上的司法问题并不会对他的民间支持率造成太过严重的负面影响。关键还在于,韩国最高法虽然推翻了李在明案的二审结果,要求重审,但重审需要时间,按照韩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的审限通常是两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个月,还有,如果二审法院再次宣判,但当事人李在明对重审后的二审判决表示不服的话,依然可以提起上诉,然后继续上诉至韩国最高法进行三审,这必然会延长时间,而截止6月3号的正式投票日,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韩国法院能不能在这一个月时间内完成李在明案的二审重审,乃至三审重审,而且,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公开表示,将于5月15号对李在明案进行第一次重审公审。并同步发出了诉讼记录受理通知书以及被告人传唤书。这意味着,最快5月15号,李在明案的二审重审结果,就有可能提前结束辩论,择期宣判。如果首尔高等法院针对李在明案发出的传票,没有通过公示方表示送达,或者说,如果李在明没有收到传票,那么就需要重新确定公审日期。这又会延长时间,所以,只要李在明能够想出一个收不到传票的办法, 那么就可以拿传票为借口,拖延公审日期,然后拖延到大选结果出炉。如果首尔高等法院针对李在明案发出的传票,没有通过公示方示送达,或者说,如果李在明没有收到传票,那么就需要重新确定公审日期。还有,因为第一次公审日期是5月15号,以当天为准的话,距离正式投票,也就半个月多一点的时间,但是大家也都清楚,二审重审结果出炉以后,李在明仍然有权提起上诉。那么按照韩国法律,李在明在提起上诉的过程中,也就自然拥有了一个七天的上诉期限,这个期限过去以后,还有一个20天的再上诉理由提交期限。也就是说,单纯一个三审上诉,李在明就可以轻松拖延27天的时间。这就是说,在大选结束前,如果判决结果没办法出炉,那么,李在明就还可以继续保持优势,而当李在明赢的大选以后,便可以通过韩国总统所享有的司法豁免权,而获得一个长达五年的司法豁免,除非李在明不等任期结束就被弹劾下台。而且,共同民主党在韩国国会所占据的170个席位,这使李在明被弹劾下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综上所述,李在明基本上是赢定了,韩国国民力量党的候选人金文洙要击败李在明可能性极小。#李在明会成为韩国下任总统吗#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