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
烈犬撕咬路人出人命狗主人获刑6年半
9
0
近七日浏览最多
最新文章
2025年8月11日,河南省高院官微“豫法阳光”中称,高某在某村附近羊场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曾多次发生伤人事件,却不以为然,不加有效防范,导致更大悲剧发生——
某日,有人从羊场门口经过,其中一只突然从笼底窜出,直扑路人颈部和面部猛烈撕咬,顿时路人面目全非,脖颈损伤严重,倒地不起不幸身亡。
出了人命,狗的主人竟然还称“人是被狗咬死的,我没罪”。毫无反思,拒不认罪。不过法院可不这么认为——
狗的主人养狗,虽然有铁笼,但是下边空隙很大,上边也未用铁网封死,这明显就是疏忽或故意,狗有逃出牢笼的条件。
最关键,是真的逃出去了,而且还咬死人了,这就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造成人死亡,那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按照刑法,可判3-7年,这里性质确实严重,判了6年半。
据悉,如果故意驱使咬死人的,属于最严重的可判死刑!
其实这已不是第一例了,最早是2009年呼和浩特恶狗咬死男童案,第二年是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了狗主人康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所以,不要以为狗出了事人只要出了钱就行了,不行!严重过性质恶劣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其实我们身边以前这样的悲剧不少,希望能引起我们的重视。
(图片来自网络如侵联删)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