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转来一条视频,说有人批判“冒充回族开清真餐厅”,认为这是一种道德底线的崩塌,是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不尊重。

看完之后,说实话,我很震惊,但不是被这个所谓的“行为”震惊,而是被这种逻辑惊到了。

这里需要先板正一个概念:其他民族能不能开和“冒充”其他民族开,是两回事儿。

比如谁都能乞讨,但“冒充”残疾人祈祷就是欺骗了!但是,显然视频陈述的不是冒充这个意思,而是非回族不能开清真餐厅。如果,连开一家清真餐厅也得看“民族出身”,那我们真的离“身份原教旨主义”不远了。

一、清真餐厅≠民族特供

我们先把逻辑厘清。

所谓“清真餐厅”,其“清真”代表“清真食品”,后者的定义非常关键。这里有个时间节点,那就是2016年5月31日。

2016年5月31日之前,中国的清真食品暗中与伊教、与特定民族捆绑,变成了伊教与特定民族垄断了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和解释权。

2016年5月31日那一天,国家民委对清真食品做出了群众饮食习俗的权威界定,虽然没有明示具体怎样的食品算清真食品,但是对清真食品做了排除法定义:第一,不是符合伊教教义的食品;第二,不是与特定民族捆绑的食品。

所以,现在的清真餐厅或清真食品,就是一种群众饮食习俗,群众想怎么定义都可以,只要不违反国家民委的界定。既然是群众说了算,自然不可能被回族或其他特定民族垄断。

这是最基本的市场逻辑,也是现代社会的常识,也是宗教中国化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

二、谁在“消费”身份标签?

视频里讲的是“冒充回族开清真餐厅”,但它真正批判的,不是食品安全、不是宗教侮辱,而是一种对“身份归属”的越界——好像“清真”这两个字,只能被特定民族“持有”。

这背后其实是一种越来越普遍的“身份化倾向”:你不是这个群体的,就别碰我们的文化、别来经营我们的东西,否则就是“冒犯”。

听起来是保护少数群体,其实是变相地给“身份”建了一堵墙,一堵谁也别想跨越的墙。

试想:非汉族能不能开中餐馆?不是藏族就不能卖酥油茶?海南人不能做新疆大盘鸡?一个美国人学二胡,是否“文化挪用”?照这种逻辑推演下去,我们所有人迟早都会被框进“文化牢笼”里,谁也别想自由流动。

清真餐厅和清真食品,不是宗教仪式,而是市场供需——谁做得好,谁就能生存。清就做到清洁卫生,真就做到真材实料,这是最基本的要求,还要再加上美味可口和价格合适,就能在市场上立足,不需要扯其他概念。

三、真正该警惕的,是以清真垄断市场的思维

批判“冒充回族不能开清真餐厅”,本质上是把群众饮食习俗转化为市场壁垒,一种变相的“软垄断”。

抱歉,这是公开的民族身份歧视,是在破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如果说以前大家碍于敏感不愿点破,现在必须说清楚:这是利用狭隘的民族主义搞身份特权,违反《宪法》第4条之各民族一律平等,是对社会公平的破坏。

真正的清真,不是用来排斥他人的,而是服务人民群众的,与民族和信仰无关。

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清真食品,就是阳光大道;排斥人民群众的清真食品,只会自取灭亡。

“非某族不能开清真餐厅”这种说法,看似保护少数群体,实则煽动对立、制造封闭。

每一个民族都有权利参与市场,每一个中国人都有经营饮食的自由。只要你守规则、讲良心,哪怕是汉族人开清真餐厅、维吾尔人做日料、白族人炒韩餐,这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有没有依法、诚信、尊重地做事,而不是你是谁、你从哪来。

请不要再让身份成为市场的边界,也不要把文化标签变成舆论的镣铐。

我们要为理性发声,也要为公平发声。

如果你看到这样的言论,别犹豫,点个举报,不是因为它“冒犯”,而是因为它“误导”。

这才是真正对清真食品的尊重,也是对这个国家现代文明的守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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