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洛阳一家四口驾车遭遇山间落石,导致两个孩子的父亲被砸身亡。16日上午,遇难者母亲贾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是洛阳一家医院的医务工作者,在医疗一线工作了18年。

63岁的贾女士讲述,5月2日事发当晚,她在家里接到儿媳妇打来的电话,得知儿子被石头砸到头了。“我当时也没想到这么严重,只知道两个孙女还好,没受伤。”半夜赶到医院后,贾女士才发现儿子已经不在了。

砸穿车顶的石头(受访者供图)

贾女士说,儿子非常优秀,初中毕业后上的卫校,学的是医学检验,2007年10月份毕业后,到洛阳当地一家医院检验科工作,至今已经工作18年。2015年,儿子与同在医院工作的同事结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如今大女儿8岁,小女儿2岁。

目前,贾女士患有糖尿病,她的老伴此前患有脑梗、股骨头坏死等症,目前生活无法自理。现在两个小孩只知道爸爸受伤在医院治疗,家里也没有告诉孩子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

此前,贾女士的儿媳妇刘女士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路段山坡上虽然设置了落石防护网,但有部分容易落石的区域并未被防护到。刘女士认为,这条道路的管理和维护部门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山体有区域未被防护网覆盖(受访者供图)

对于责任划分问题,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若山体落石属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则可能构成不可抗力。

另外,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按规定对公路巡查并作记录,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修复。若交通部门未对事发路段定期巡查,未发现防护网破损和易落石区域未防护问题,或者发现后未及时修复和完善防护设施,属于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付建称,《公路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依法实施管理和监督。当地政府有监管交通部门工作的职责,若交通部门存在履职不力,政府监管不到位,政府可能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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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徐鸣)近日,河南洛阳栾川县发生一起山体落石砸车事故,致一名36岁男子当场死亡。5月16日,新京报记者从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处获悉,工作组判定落石为自然坠石,目前,调查和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

据媒体报道,5月2日晚,刘女士与丈夫及两个孩子驾车经过栾川县庙子镇241国道,返程途中突遇山石坠落,砸中车辆前排。刘女士丈夫田先生头部被石头砸中,当场失去意识,十多分钟后120赶到现场,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

刘女士向媒体介绍,事故车辆仅购买交强险,未投保商业险。她称,事发路段虽设置落石防护网,但未覆盖部分易落石区域,认为交通维护等部门应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图为事故车辆

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此次事件造成1人死亡,无其他人员受伤。5月3日上午,栾川县政府成立工作组,开展事故处置工作。事发至今,工作组与遇难者家属积极对接,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该负责人称,栾川县应急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在事发后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和落石追踪,发现该落石来自山体高处,撞击痕迹出现在距离公路约130米以上的坡面,判断为自然坠石。家属要求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并给予赔偿,暂无法律依据,因此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解决。

关于防护网问题,该负责人介绍,事发处防护网整体完好,家属提到的受损防护网系距离事故现场百余米外区域。全县公路沿线防护网维护覆盖总长达314公里,当地也会定期清理落石,去年冬季及今年春节后也进行了全面检查。

该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驾驶员田先生进行了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阳性。家属对结果提出异议,认为田先生并未饮酒,可能因死亡时间过长,胃中食物发酵所致。目前,除已完成复检确认含酒精外,家属已委托上海一家第三方机构再次检测,预计结果于下周四公布。尽管酒精检测与事故本身无直接关联,但认定书中必须载明该项内容,因此需检测结果出来后才能出具正式事故认定书。政府对此事故高度重视,愿依法依规、人性化处理此事。

资料显示,栾川县地处伏牛山腹地,属豫西深山区,四面环山,境内海拔超过2000米的高峰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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