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吭哧有力

2006年南京彭宇案,法官一句“既然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举国哗然。

19年过去了,“扶不扶”成了多年来无解的命题。

如今青岛老太转身撞人案,俨然开创了另一条先河。

这已经不是“老人跌倒要不要扶”的问题,而是即便走路也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的问题。

近日,青岛中院2024年11月发布的一起案例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说的是两名行人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地走着,前面走着的老太边走边打电话,接着冷不丁地突然转身,后面走着的男子没反应过来,结果两人就撞在了一起。

老太当场倒地,后经检查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属于10级伤残,因其已经快60岁了,考虑骨折对身体影响较大,所以向法院起诉男子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共18.8万元。

而男子则认为,要不是老人突然转身,自己是不会撞到她的。

经法院调查,老太突然转身占主要责任,男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占次要责任。

最后,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男子赔偿老太7万元,案件“圆满”化解。

此事件一经曝光,舆论哗然。

监控拍得明明白白,老人是“主动投怀送抱”,凭什么让无辜路人当“行走ATM机”?

更有网友脑洞大开,假想了一下当时的法官调解现场:

法官:你撞到她了吗?

男子:没有。

法官:你怎么摔倒的?

老太:我正常走接个电话突然转身,就被他撞倒了!

法官:你不是没撞到她吗?

男子:我好好走路,她突然转身,不是她撞的我吗?

法官:你保持安全距离了吗?

男子:有规定安全距离吗?

法官:你没保持安全距离,就有责任。

网友感慨,南京彭宇案的王法官,见了这调解也得拍案叫绝,还得叫声大哥啊!

舆论发酵之下,青岛中院连夜删文,如今这篇文章已经不可见。

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网友扒出将此案件“圆满”化解的调解法官疑似为李沧区庭长韩某升。

当年王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扶?”

如今韩法官一句“走路也得保持安全距离”遥相呼应。

舆论发酵下,青岛文旅的评论区已经沦陷了,可以说老太转身被撞案一出,青岛文旅5年白干!

“等7、8月时候一定要带我爷爷奶奶去青岛转一圈,回来提一辆揽胜!”

“我没有18.8万,也没有7万,我能去青岛吗?”

“有没有组团去青岛创业的,每人带三个老奶奶,专门走路回头的。”

“我爷爷85,可以去青岛创业吗?”

“青岛安全距离是多少?请告知。”

当年彭宇案一审判赔四万,二审判赔一万,“扶不起,不敢扶”成了人们心底的警戒线。

如今老太转身撞人案调解赔偿7万,又将寒了多少人的心?

以后路上不仅得防车,还得防行人突然变向?是不是还得安装个“行人刹车灯”?

如此判决是否会助长“谁受伤谁有理”风气,又会不会催生新型碰瓷行为?

看似判得“圆满”,可这对路人要求是不是过高?

按这个道理,以后节假日大家都会很惊险,各个景区都是人挤人的,哪有保持安全距离的条件啊,一旦有人倒地受伤,是不是大家都得赔偿啊?

如此下去,以后不但没人扶老人,还都得离老人八丈远,要不万一摔倒了说你没保持安全距离咋整?

青岛一案给大家提了个醒,男子到底该不该赔?又该赔多少?安全距离如何界定?

法律不是“谁弱谁有理”,更不是“谁受伤谁有理”,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只有当我们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摒弃“谁弱谁有理”的错误观念,才能真正建立一个法治社会。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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