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涉黄手办的案件,从手办工厂老板到淘宝店运营等12名被告人均因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受到了有期徒刑至缓刑不等的刑事处罚。

据了解,该案主犯、被告人许某为牟利,在广东省东莞市经营一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和一间工厂,并在淘宝阿里巴巴等平台开设网店,雇佣数名员工制作、对外销售手办类淫秽制品。该案另一名主犯是许某的下游经销商孟某。经调查,涉案网店自2022年起共销售上述经鉴定的手办型淫秽物品2万余件,销售金额人民币200余万元。案发后,民警在许某的仓库内查扣3万余件手办,均被鉴定为淫秽物品。

图为警方查获的“擦边”手办(视频截图)

经审查,检察机关对许某、孟某以及工厂经理、图纸设计工程师、手办制作人员、淘宝店运营等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今年4月9日,宝山区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宣判,许某、孟某被认定为主犯,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刑四年九个月、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工厂经理被判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期三年九个月,并处罚五万元。其余9人被判处缓刑。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刘宪权表示,手办毕竟是商品销售过程当中,这个和艺术创造肯定是有很大的界限。青少年正处于学习长知识的过程,如果让这种淫秽手办在社会上流传,肯定是对公序良俗秩序的严重破坏。青少年的是我们下一代,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话,将手办纳入相关管制范畴是很有必要的。本案的判决传递出“文化创意不得突破公序良俗”的明确信号,更不能用创作之名突破未成年人保护的红线。

看看新闻记者: 刘晨 编辑: 冯家琳

媒体评论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黄色手办被认定为淫秽物品犯罪案。从手办工厂老板到文员12名被告人被判决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期从四年九个月到判一缓一不等。

从案情看,这件案子在认定层面并不复杂。除了判决书提到的一款手办,案涉的多款手办在是否属于淫秽物品上均无争议。然而,此事依旧在舆论场上引发热议。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些手办面向的消费群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

作为动漫、游戏中人物的衍生模型,手办在青少年群体中广受欢迎。对不少未成年人而言,这些按照一定比例还原的原作角色或场景,不仅为其日常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也在动漫爱好者群体中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但不得不警惕的是,随着手办这种新兴业态的市场逐渐扩大,一些乱象也开始出现。尤其是不少不良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在手办等产品的制作和销售环节打起了擦边球。

公开报道显示,除了此次被判刑的案例,此前《法治日报》的一篇报道就显示,不少家长反映,孩子身边所谓的“美少女”系列手办,竟然是全裸的;2023年12月,央视《焦点访谈》也曾揭露生产销售黄色手办产业链:这些“美少女”手办造型为各种性爱姿势,接近“全裸”,或可拆卸、脱衣,在直播平台和网购平台售卖。

主要面向青少年市场的手办,竟然大打“色情牌”,这必须予以制止。与此同时,这样的乱象频繁被媒体曝光也表明,此类手办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而其在制作和销售的监管层面也还存在不小的漏洞。

要明晰的是,相比成年人而言,未成年人由于对相应信息的认知不全面,因此,对这些产品缺乏足够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侵害。现实生活中,如果任由这些黄色手办中的很大一部分流向未成年人,那无疑会对未成年群体的心理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干扰其正常的成长和发展轨迹。

对此,有关部门必须强化相应的监管,持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此番审判机关依法对相关涉案人员予以判刑,无疑就释放出了相应的信号:手办制作和销售不容与色情挂钩。

不可否认,对于手办这样的新领域,在进入市场初期必然会面临监管缺失的局面。但这不是“监管慢一步”的理由。除了这种典型案例的判决外,日常生活中,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销售平台,针对这类产品的常态化监管也必须加强。

事实上,这样的乱象不仅在手办这种新兴的领域中出现。据新黄河报道,近日,导演易小星也披露,其13岁的女儿在浏览动漫类直播间时遭到主播诱导购买了类似商品。

这其实也为各方提了个醒。除了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制造方和线下销售的常态化监管外,相关电商平台也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哪些产品能够售卖,哪些产品不能卖,平台必须明确门槛。同时也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动,对那些可能打擦边球的商家,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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